各部分:
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小我私家所得税自行乃岚申报治理步伐(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划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人为薪金所得治理自行乃岚申报有关事宜的见告书》、《呼市地税二分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乃岚申报的通知》,,,,,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人为、薪金所得需要治理小我私家所得税自行乃岚申报,,,,,按月计征,,,,,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治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治理纳税申报。。。。。。。。
请列位先生实时到税务局举行申报或委托财务职员申报。。。。。。。。我校小我私家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是呼市地税二分局(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陶利西街与金桥路交汇西300米)。。。。。。。。
请各部分通知到每位教职工,,,,,望切合条件者实时申报。。。。。。。。
财务处
2017年3月28日